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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门峡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有哪些-重庆公积金代办公司
在已经失业和生病的门峡情况下,是退休提可以去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缓解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代办公司经济压力的,也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去申请贷款,公积对有不需要购买房子的金受件个人和家庭,可以将公积金作为储蓄卡的理条,把钱储蓄进去,门峡在到达退休年龄后是退休提可以作为养老金的。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住房内容,为您进行详细的公积解答。
一、金受件三门峡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有哪些
1、理条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门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提
二、住房公积金代办公司三门峡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或注册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后,进行申请。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三、三门峡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3、租房合同及票据
四、三门峡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三门峡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在第一段中都有详细的描述,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几个条例,还有相关的办理材料大家可以去了解一下。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