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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怎么投诉-重庆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住房公积金的北京个人账户在当事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可以继承这部分财产的公积,但是金继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需要本人带上继承证明文件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如果遇到问题的承提怎样投诉?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取办内容作为参考。
一、理投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怎么投诉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29
东城管理部: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一层;
西城管理部:西城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金泰开阳大厦一层;
朝阳管理部: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
海淀管理部: 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1002室(一层);
中关村管理部: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西门二层;
丰台管理部: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北京市政路桥大厦主楼三层;
方庄管理部: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8楼一层大厅;
石景山管理部: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北京万商大厦四层;
二、北京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的公积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继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承提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翻建、取办大修自住住房的理投;
(二)离休、退休的北京;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金继(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继承公积金个人账户财产的时候,如果有问题的可以拨打文中的电话进行投诉处理,住房公积金继承的时候一定要带上继承证明,最好是公证处开的公证文件,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